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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认证审核案例——北京三星九千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周振宏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8/25 10:08:16  点击:1305

        一、案例背景

        受审核组织: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审核类型: QES第二监督审核(S换版和能源管理体系初次二阶段审核)

        认证范围:车用汽油、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3#喷气燃料、车用柴油、聚合级丙烯、商品丙烷液化石油气、商品丙丁烷混合物液化石油气、抗车辙母粒、道路石油沥青、乙烯装置专用石脑油、石油焦、工业硫磺、炼厂液氨、涤纶短纤维、石油对二甲苯、石油邻二 甲苯、石油苯、工业用精对苯二甲酸、聚丙烯树脂、石油醚、醚前液化石油气、炉用燃料油、石油甲苯、石油混合二甲苯产品的生产

        认证标准: GB/T19001-2016  GB/T24001-2016  GB/T45001-2020  ISO50001:2018

        审核时间: 2020年9月27日-2020年9月30日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是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属的大型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目前具备800万吨/年炼油加工能力,截至2017年10月拥有常减压、催化裂化、延迟焦化、溶剂脱沥青、硫磺回收、连续催化重整、柴油加氢精制、催化柴油加氢精制、航煤加氢精制、蜡油加氢、制氢、气体分馏、汽油吸附脱硫等20余套炼油生产装置,芳烃抽提、苯抽提蒸馏、PX、PTA、聚酯、短纤维、聚丙烯等13套化工化纤生产装置。生产车用汽油、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3#喷气燃料、车用柴油、液化石油气、抗车辙母粒、道路石油沥青、石脑油、石油焦、工业硫磺、聚酯切片、涤纶短纤维、苯类、聚丙烯树脂、石油醚、粗白油等30多个品种80多个牌号的炼油产品和化工产品。

        三、审核思路

        由于石油炼制企业是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点的大型连续性生产的高危行业,其生产和经营整个过程均涉及到危险化学品(原料、过程/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购买、使用、运输、储存和交付活动。危险化学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能、落实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泄漏、监测、报警、降温、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测检查,确保符合要求,实现安全生产。

        众所周知近年因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泄漏、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的重特大事故屡屡发生、如江苏响水“3.12”和天津“8.12”危化品仓库的火灾爆炸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惨痛。目前从国家、地方和企业高度重视和关注危险化学品的管控,依法合规管理是每个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是生存和发展底(红)线和生命线。

        石油炼制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从供应商准入、资质许可、购买、储存、使用、运输、交付等整个环节管理相对是比较规范的,其制度完善、资源充分、人员能力和监督管理手段齐备,但同时也由于企业规模大、危化品分部区域广、属地管理人员风险意识差异等因素存在危险化学品管理薄弱环节。**分公司目前现有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共38个,涉及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催化裂化、加氢、聚合、氧化、烷基化5个,因此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管控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乃重中之重。

        故此在现场审核前的准备会上,审核组长强调审核组应充分地关注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的准入、生产经营许可、进货、储存、使用、运输和交付活动的合规管理。现场审核应给企业查找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的隐患、问题和不足,不断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为企业改进管理,依法合规生产经营提供有益信息。

        四、审核过程及审核发现

        现场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审核员现场巡视物资采购中心三乙基铝库房(现场存储量1.2吨、自燃和遇水闪爆)发现安装有电视监控系统、火灾报警探头但均未投用;现场无物品标识、安全警示标志、警戒隔离防护设施等;又查化学品库区设置有火灾报警系统(共8个监测点),现场核实报警系统均未投用,而维保单位巡检台账记录显示运行正常,且检查记录提早填写(27日现场审核,记录已填写至28日)。

        五、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

        经过审核组的内部沟通,确定针对上述三乙基铝库房现场事实开具了书面轻微不符合项。

        原因分析:

        1.仓储站三乙基铝临时存放的库房,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对三乙基铝储存管理不到位,对待重大安全风险源站位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存在安全隐患。

        2.针对8个监测点未使用的问题,此8个功能键适用范围较广,在该监控系统中是富余键,在监控系统完好情况下,日常不需使用,未进行标识。仓储站没有与维保单位沟通,未对富余功能键的处置采取有效措施。

        3.针对维保单位巡检提前签字的问题,巡检人员违反了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按巡检规定进行检查签字,仓储站未跟踪检查,存在管理上的漏洞。

        纠正措施:

        1.物资采购中心仓储站加强管理,对属地使用的设施设备要加强日常维护巡查,重点检查危化品库区的火灾报警监控系统,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火灾报警监控系统符合体系的要求。

        2.督促项目部对三乙基铝库房项目催交运行,由项目部牵头联系三隆公司和厂家就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达到使用要求。

        3.立即联系三隆公司及厂家现场进行整改,拆除富余功能键,恢复操作面板,保证火灾报警监控系统完好运行。

        4.物资采购中心仓储站通报维保单位违反巡检规定,要求维保单位要认真严格检查,并如实记录,同时仓储站对维保单位的巡检记录进行检查,加强管理,监督落实。

        5.物资采购中心开展危化品存储相关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6.物资采购中心举一反三,开展仓储站隐患排查与治理。

        7.安全环保部(安全督查大队)开展月度轮值督查、“百日安全无事故”和“管理体系外审不符合项整改”专项行动安全检查。

        不符合项、纠正和纠正措施证据详见不符合报告及附件。

        六、沟通及审核体会

        末次会议上审核组长根据审核发现的9项不符合项和汇总的72余项问题,归纳总结了管理体系需要改进的包括风险意识提升、危化品管理、检验策划与实施、现场精细化管理等八个方面内容。

        会上分公司党委书记和管理者代表分别做了发言:认为审核组现场发现问题切中目前企业管理要害和薄弱环节、实事求是、体现审核组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对企业认真负责态度,针对不符合项和问题企业全部接受。同时指出公司管理尤其是危化品管理仍然存在盲点和漏洞,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亟待加强、专业管理部门监督机制运行不力等现象。管理者代表现场即要求企业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和属地管理人员应深刻反思、深入排查、举一反三地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防止类似现象的再发生,并要求企业管理部认真督导问题整改有效性并组织实施专业和“三基”检查,对存在类似问题进行严格考核。

        2020年10月份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督查大队)组织开展了月度轮值督查、“百日安全无事故”和“管理体系外审不符合项整改”专项行动,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组织三基大检查,发现了涉及危化品管理的存在问题有三十余项,均按体系要求一一实施有效地整改。

        本次现场审核提出的不符合项和问题为企业减少、降低和规避风险提供有益信息,促进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地提升,增强企业相关人员风险和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