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及相关人员:
2019年7月3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正式发布了《中国石化节约能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其总部机关、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均应按照《方法》要求落实执行。
为便于中心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及相关人员学习、了解《办法》要求,并在实施相关审核或技术服务过程中予以充分、有效应用,现将该《办法》在中心内部予以转发,并说明和要求如下:
《办法》明确了中国石化各级单位节能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职责以及相关节能管理要求,尤其重点强调了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要求;
《办法》在其3.7条款“能源管理体系”相关要求中,特别提及了中心主导制定的《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化工企业认证要求》(RB/T 115)及《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企业认证要求》(RB/T 122)两个标准,并要求中国石化所有重点用能企业均应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两个RB标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对中国石化所属企业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审核或技术服务时,除考虑适用的能源管理法律法规外,该《办法》作为集团要求亦应进行充分考虑;
鉴于《办法》明确提及两个标准(RB/T 115、RB/T 122),中心要求相关人员,尤其是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及相关技术服务人员务必重视和加强对ISO50001新版标准及两个RB标准的学习、理解与应用,以便在标准转换认证中为相关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精准的服务。
告知原文及附件:关于印发《中国石化节约能源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石化能[2019]228号)
技术部
2019年7月19日